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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司法学校 关于遴选律师事务所的公告

山西省司法学校 关于遴选律师事务所的公告

发表于2025年4月15日 点击数(1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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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我校依法治校水平,规范法律事务服务管理,维护学校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一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我校常年法律顾问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山西省司法学校遴选律师事务所

(二)费用计算:20000/

(三)服务内容:遴选一家律师事务所为山西省司法学校日常管理、重大决策、合同审查、纠纷处理等提供全方位法律咨询及法律服务。

(四)服务协议期限:3

二、基本条件

(一)参加本次公开遴选的律所机构,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3年以上(含3年),具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许可证,在太原市设有常驻服务机构;

2.在太原市的常驻服务机构有2名以上受聘律师,具有丰富执业经验的律师;

3.3年内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行业处分,信誉良好;

(二)律所的团队成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纪律意识、保密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2.无刑事犯罪记录,近3年未受过纪律处分、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3.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律师执业证书》,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具备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4.熟悉教育领域法律法规及政策,具备为高校或大型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的经验。

三、服务方式

1.随时响应学校紧急法律事务,提供24小时电话、邮件咨询服务;

2. 参与学校重要会议、谈判,出具法律意见;对学校各类合同、规章制度进行合法性审查;

3.代理学校参与诉讼、仲裁及其他非诉讼纠纷解决事务。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5417日至2025430日。

(二)需提交的资料:

1.律所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拟具体承办法律咨询等事务的律师的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职业情况介绍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其他符合遴选条件的证明材料(评估业绩);

4.拟为我校进行法律咨询等服务的初步服务方案和服务报价。提交材料的机构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责任。

(三)提交方式:

请将资料提交山西省司法学校人事科,提交的资料不予退回。地址:山西省司法学校综合楼802办公室,联系电话:7015041

五、遴选方式

   (一)报名截止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我校将组织相关人员成立评议小组。

   (二)评议小组将以集体讨论的方式对符合遴选条件的机构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从机构综合实力、服务团队、专业能力、工作实绩、服务方案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后,选出至少3家机构进行评选,评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评选结束后,根据综合得分排名,与排名第1名的机构签订3年合同。 

                 山西省司法学校

                  2025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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